集成电路的设计,设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软件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出台了减免所得税,增值税,关税,鼓励境内外上市,鼓励进口,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新设立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线宽小于130nm,经营期超过10年的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在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不断深入,信息消费不断上升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的推动下,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逐步成熟,预计未来国内集成电路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在一定期限内,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以及第(六)条所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除自用进口设备列入有关非免税进口目录的商品,按照合同约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配件,零配件外,免征进口关税充分利用现有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提高基金市场化水平”中国将鼓励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科技和知识产权保险等方式获得商业贷款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创新适合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 支持银行财务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业化资产管理产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进程,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为集成电路,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服务。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畅通相关企业原股东退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