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地面积25,34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894.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236.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658.19平方米,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9.08%,绿地率35.01%,共设置508个机动车停车位和1,100个非机动车位。项目包括住宅49,135.77㎡(含架空层和南阳台)、配套公建6,276.44㎡(含室外连廊和楼梯间)、地下车库25,107.79㎡(含26A-02A),设计总户数938户,预估居住总人口1,876人。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筑合理用能的标准,结合本项目种类建筑的性质、功能用途和使用条件,经综合计算,项目年消耗电力670.24万千瓦时,天然气15.50万立方米。当电力折标煤系数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综合能耗共计1,025.17吨标准煤(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12.5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当电力折标煤系数取2.79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综合能耗共计2,076.64吨标准煤(等价值)。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耗能工质)占奉贤区“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市政府初步下达为46.21万吨标准煤)的0.22%(即m=0.22),根据《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项目对奉贤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影响较小,新增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较低,整体达到国家和上海市及奉贤区规定的节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