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大陆功能性食品的基本情况、中国大陆功能性食品的市场状况、中国大陆功能性食品的消费状况、进口功能性食品所涉及的市场政策和法规等;以及在调研内容基础上,形成韩国功能性食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推广方案建议。中国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目前,中国大陆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来管理和约束保健食品市场的发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J”。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是: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消费者可以根据年份代号鉴别产品真假。允许注册的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将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申请人应当对现有保健食品进行再注册。

韩国农水产物流通公社上海代表处大陆市场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

中国保健品经销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资金雄厚的厂家采用在全国设立分公司,药店铺货,设立密集网点,集中广告轰炸的方式进行推广,如脑白金等几个大牌的保健品都采用这种方式;而势力稍弱的企业则采取寻找各级代理,由代理商自行在区域内运作,创立了找代理,打广告的分散运作方式。近几年出现了保健品直销方式,通过进社区,组织科普知识讲座,将产品的服务从售后服务转为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服务。面对面销售模式已经成为保健品销售的大势所趋。伴随着直销方式的产生,保健品加盟代理及专卖店的经销模式在中国逐渐流行。通过总公司提供统一的产品、统一的销售方式、统一的管理、统一的服务,为经销商运作降低风险,成为保健品经销的主要方式。与其他产品的销售不同,保健品生产厂家以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小企业居多;保健品的流通目前大多依靠药店、大型商场以及超市等渠道。由于中国的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没有形成体系,没有专门组织机构推广,消费者健康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很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问题需要由保健品经销商来解决。虽然在每个保健品包装上没有打出经销商字号,但是经销商确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行业的发展。据统计,全国共3000余家保健品生产企业,却有着数十万计的经销商。经销商也带来了保健品流通领域诸多问题。比如,在对产品的选择上,许多经销商贪图眼前利益,致使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很多经销商也面临着诸多困境:零售商,如超市、药店也向经销商收取高额进店费和宣传费,使保健品经销商承担过多的压力,从而加剧其违规操作。一些超市进店费已占到销售额的30%-40%。为了化解这些费用,保健食品的经销商或者给产品加入一些虚假的概念,或者抬高产品价格,填补利润空间,最终均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其卫生材料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份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在中国,植物入药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以“药食同源”、“以内养外”、“内外双修”、“标本兼治”为理论基础的保健食品是中国特有的传统产业。近年来,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的保健品市场以40%-50%的速度增长。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的保健品市场额大概有500亿元人民币。在生产方面,目前中国保健品生产企业有3,000多家,其中2/3以上属于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产品的特点:一是天然原料使用广泛,大多数是以传统养生理论为产品的设计基本依据;二是保健功能比较集中,大约有2/3的产品功能集中在免疫调节、抗疲劳和调节血脂方面;三是与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形态差异较大;四是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针对专门人群的新的功能领域鲜有企业涉足,尤其缺少新一代功能因子水平保健食品的开发能力。中国的保健品市场还处于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市场较为混乱。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对保健品的广告宣传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使得许多保健品生产企业处于不宣传自己产品所具有的药性作用难以突出产品特点,而宣传自身产品药性特点又会触犯相关法规,面临处罚的尴尬境地。这也就产生了保健品行业对“为什么同样的保健品,有的转为‘药准字’后可以进行药性宣传,没有转为‘药准字’的就不能宣传”的疑问。还有的生产企业,在宣传自己的药准字产品时,向消费者暗示竞争对手为保健品转为药准字,进而使消费者在对保健品和药品选择时不知所措,这也造成了市场上一定程度的混乱。再有,由于一些国内保健品企业的胆大妄为和许多消费者保健消费意识的不成熟,也造成了消费者对保健品信任度的下降。据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管理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能达到预期全部效果的只占3%,认为部分有效的为60%,认为没有任何效果的为26%,认为有副作用的为2%;中央电视台公布的新闻调查结果是,消费者对保健品的不信任率为53%,非常不信任率为34%。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1-63265008

邮件:service@maxgoldston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8:30

微信沟通
微信沟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