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密度:为成都市级商业中心,不足1平方公里范围内集中7家以上零售企业,有西南第一商圈美誉。
商业业态:以百货公司为主要零售业态,辅以步行街密集的专卖店为主。
商业定位:除专卖店外,所有商业零售企业的商品定位接近雷同,商圈定位同质性非常高。
企业性质:所有零售企业以台系和日系百货为主,经营及管理模式雷同。
经营模式:基本为百货公司扣点方式经营,步行街专卖店部分为租金形式。
项目周围集中百货店:
太平洋百货 | 目前已经扩大面积至50000平 | 流行百货 | 50000平方米 |
百盛购物中心 | 原旧址搬迁的新店 | 流行百货 | 30000平方米 |
西武百货 | 新进驻的高端百货店 | 高端百货 | 10000平方米 |
伊势丹 | 新进驻的高端百货店 | 高端百货 | 30000平方米 |
伊藤洋华堂 | 西部地区已经基本成熟的综合店 | 综合性GMS | 15000平方米 |
王府井百货 | 国营体系百货公司 | 国有体系流行百货 | 30000平方米 |
群光百货 | 台资进驻的百货公司 | 流行百货 | 100000平方米 |
成都百货公司人气指数:
太平洋 | 洋华堂 | 北华联 | 摩尔百盛 | 仁和春天 | 王府井 | 百货大楼 | |
购物环境 | √ | √ | |||||
商品秩序 | √ | √ | |||||
购物愉悦 | √ | √ | |||||
价格满意 | √ | √ | √ | √ | |||
人气最旺 | √ | √ | √ | √ | |||
受女性追捧商场 | √ | √ | √ | √ | |||
受男性追捧商场 | √ | √ | √ | ||||
最有消费力商场 | √ | √ | √ | √ | |||
交通便利性 | √ | √ | √ | √ |
项目定位:
■ 优势:
地理位置无可取代;
可综合现有商圈企业经营利弊情况做适当调整;
新兴物业具有创新优势与机遇;
■ 劣势:
经营面积相对周围企业较小,若以同等定位即竞争力薄弱;
新兴商业需要市场接受时间;
■ 定位原则:
错位——即业态错位、经营模式错位、商品组合错位;
■ 项目定位:
城市中心的SHOPPING CENTER(参照上海来福士广场)
■ 诉求要素:
► 提升成都传统商业的购物环境
► 改变消费模式引领成都商业业态发展
► 打造成都首家APM店(24小时)成为时尚消费的代言人
► 成为Fashion center(时尚中心)
Young center(年轻人的中心)
Luxury center(奢华的中心)
■ 定位比较:
第一城 | 周围百货 | |
购物环境 | 宽松动线舒适环境 | 相对拥挤 |
商品特征 | 加强餐饮消费 | 以服饰类商品为主 |
商家合作 | 租赁型物业 | 扣点抽成 |
商品品牌 | 引进40%新品牌 | 雷同性很高自有品牌少 |
经营成本 | 相对人力少成本低 | 庞大经营人员成本高 |
经营收益 | 租金为主收益稳定 | 扣率为主相辅相成 |
营业时间 | 可延伸至午夜 | 一般百货公司营业时间 |
促销活动 | 可单店执行也可全馆执行 | 全馆统一执行 |
管理模式 | 港式管理模式适合SC经营 | 台系日系模式接近 |
商品定位:
■ 国际性流行品牌店
ARMANI JEANS、Emporio Armani,escada sports等
■ 流行品牌旗舰店
MISS SIXTY、Itokin、Esprit、NOVO等
■ 流行服饰配件店
Timex、Swarovski、Folli folli、琉璃工房等
■ 居家装饰及个人护理店
HOLA、Watsons等
■ 时尚餐饮精致美食店
starbucks、许留山、BreadTalk等
工作内容:
内容总纲:
1、配合本项目的商业顾问之前期商业策划工作
2、对本项目的商业定位及招商情况作出分析建议
3、按时调整商业组合及执行引进租户
4、订立日常经营运作架构及有效执行
5、制订宣传推广策略并推行计划
6、建立营销团队并监管日常的运作
7、定期作出检讨及完善
短期目标:
1、建立完善的部门架构
2、组织精英团队
3、高效率的日常营作
4、引进合适品牌及租户
5、突出TOP CITY的整体风格
长期目标:
1、建立TOP CITY的品牌形象
2、成为本市潮流购物消费新标志
3、追求高效利润目标
4、培训人才
5、配合长远发展
合作模式:
合作基础:
1、人员归属——由企业聘用并属于企业人员;
2、人员稳定——获得企业股份谋求稳定长期发展;
3、人员收益——经营利润与收益相辅相成;
成立公司:
1、以项目为核心成立“成都**商业中心有限公司”;
2、根据项目初期规模一般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
3、为项目确定商业品牌并注册商号,以为未来在西南甚至全国的SC模式发展奠定基础;
4、向业主租赁物业开设购物中心;
股权结构:
1、初期由项目业主持有100%商业公司股份,执行者获得40%的期权。在项目开展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批以注册资金的价格完成行权。
2、初期由项目业主持有100%商业公司股份,执行者获得40%的期权。在项目开展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批以注册资金的价格完成20%的行权,其余部分可在项目开展的第6-第8年间以第5年底的企业净资产价格行权。
3、或稍低比例的期权。
管理权限:(由于是独立公司运作实际上是大股东代表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以下同)
1、有对项目经营定位的权利;
2、有对项目进行适当改建及内部装修设计确认的权利;
3、有对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及解聘的权利;
4、有对公司管理条例制定及修正的权利;
5、有异地考察权利;
6、有境外招商权利;
7、有额定费用报销的权利;
8、有代表商业公司与厂商签约的权利;
管理义务:
1、有对项目进行合理定位并符合长期经营的义务;
2、有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义务;
3、有对项目费用进行管制的义务;
4、有对项目品牌不断调整并创造更高收益的义务;
业主权利:
1、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知晓权;
2、有派驻财务人员的权利;
3、有对大额费用控制的权利;
4、有对业绩未完成经商议无果并解约的权利;
5、有对伤害公司利益的人员处置权利;
业主义务:
1、有支付公司管理及经营费用的义务;
2、有支付项目招商及改建费用的义务;
3、有兑现期权的义务;
4、有保证在合约期内项目不再拆零出售或整体出售的义务;
其它人员:
1、根据成都当地人员薪资结构,当地聘用人员薪资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外部协助人员能提供一定经济补偿及报销相关费用;
外部服务:
1、品牌招商协助及支持;
2、对项目的商业定位及策划;
3、介绍相关当地优秀商业管理及招商人员;
4、给予项目未来在商业或资本运作方面的咨询;
5、专人担任本项目经营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