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密度:为成都市级商业中心,不足1平方公里范围内集中7家以上零售企业,有西南第一商圈美誉。

商业业态:以百货公司为主要零售业态,辅以步行街密集的专卖店为主。

商业定位:除专卖店外,所有商业零售企业的商品定位接近雷同,商圈定位同质性非常高。

企业性质:所有零售企业以台系和日系百货为主,经营及管理模式雷同。

经营模式:基本为百货公司扣点方式经营,步行街专卖店部分为租金形式。

成都第一城商业有限公司TOP CITY项目规划及招商代理

项目周围集中百货店:

太平洋百货 目前已经扩大面积至50000平 流行百货 50000平方米
百盛购物中心 原旧址搬迁的新店 流行百货 30000平方米
西武百货 新进驻的高端百货店 高端百货 10000平方米
伊势丹 新进驻的高端百货店 高端百货 30000平方米
伊藤洋华堂 西部地区已经基本成熟的综合店 综合性GMS 15000平方米
王府井百货 国营体系百货公司 国有体系流行百货 30000平方米
群光百货 台资进驻的百货公司 流行百货 100000平方米

 

成都百货公司人气指数:

  太平洋 洋华堂 北华联 摩尔百盛 仁和春天 王府井 百货大楼
购物环境          
商品秩序          
购物愉悦          
价格满意      
人气最旺      
受女性追捧商场      
受男性追捧商场        
最有消费力商场      
交通便利性      

项目定位:

■ 优势:

地理位置无可取代;

可综合现有商圈企业经营利弊情况做适当调整;

新兴物业具有创新优势与机遇;

■ 劣势:

经营面积相对周围企业较小,若以同等定位即竞争力薄弱;

新兴商业需要市场接受时间;

■ 定位原则:

错位——即业态错位、经营模式错位、商品组合错位;

项目定位:

   城市中心的SHOPPING CENTER(参照上海来福士广场)

■ 诉求要素:

► 提升成都传统商业的购物环境

► 改变消费模式引领成都商业业态发展

► 打造成都首家APM店(24小时)成为时尚消费的代言人

► 成为Fashion center(时尚中心)

Young center(年轻人的中心)

Luxury center(奢华的中心)

■ 定位比较:

  第一城 周围百货
购物环境 宽松动线舒适环境 相对拥挤
商品特征 加强餐饮消费 以服饰类商品为主
商家合作 租赁型物业 扣点抽成
商品品牌 引进40%新品牌 雷同性很高自有品牌少
经营成本 相对人力少成本低 庞大经营人员成本高
经营收益 租金为主收益稳定 扣率为主相辅相成
营业时间 可延伸至午夜 一般百货公司营业时间
促销活动 可单店执行也可全馆执行 全馆统一执行
管理模式 港式管理模式适合SC经营 台系日系模式接近

 商品定位:

■ 国际性流行品牌店

ARMANI JEANS、Emporio Armani,escada sports等

■ 流行品牌旗舰店

MISS SIXTY、Itokin、Esprit、NOVO等

■ 流行服饰配件店

Timex、Swarovski、Folli folli、琉璃工房等

■ 居家装饰及个人护理店

HOLA、Watsons等

■ 时尚餐饮精致美食店

starbucks、许留山、BreadTalk等

工作内容:

内容总纲:

1、配合本项目的商业顾问之前期商业策划工作

2、对本项目的商业定位及招商情况作出分析建议

3、按时调整商业组合及执行引进租户

4、订立日常经营运作架构及有效执行

5、制订宣传推广策略并推行计划

6、建立营销团队并监管日常的运作

7、定期作出检讨及完善

短期目标:

1、建立完善的部门架构

2、组织精英团队

3、高效率的日常营作

4、引进合适品牌及租户

5、突出TOP CITY的整体风格

长期目标:

1、建立TOP CITY的品牌形象

2、成为本市潮流购物消费新标志

3、追求高效利润目标

4、培训人才

5、配合长远发展

合作模式:

合作基础:

1、人员归属——由企业聘用并属于企业人员;

2、人员稳定——获得企业股份谋求稳定长期发展;

3、人员收益——经营利润与收益相辅相成;

成立公司:

1、以项目为核心成立“成都**商业中心有限公司”;

2、根据项目初期规模一般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

3、为项目确定商业品牌并注册商号,以为未来在西南甚至全国的SC模式发展奠定基础;

4、向业主租赁物业开设购物中心;

股权结构:

1、初期由项目业主持有100%商业公司股份,执行者获得40%的期权。在项目开展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批以注册资金的价格完成行权。

2、初期由项目业主持有100%商业公司股份,执行者获得40%的期权。在项目开展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批以注册资金的价格完成20%的行权,其余部分可在项目开展的第6-第8年间以第5年底的企业净资产价格行权。

3、或稍低比例的期权。

管理权限:(由于是独立公司运作实际上是大股东代表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以下同)

1、有对项目经营定位的权利;

2、有对项目进行适当改建及内部装修设计确认的权利;

3、有对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及解聘的权利;

4、有对公司管理条例制定及修正的权利;

5、有异地考察权利;

6、有境外招商权利;

7、有额定费用报销的权利;

8、有代表商业公司与厂商签约的权利;

管理义务:

1、有对项目进行合理定位并符合长期经营的义务;

2、有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义务;

3、有对项目费用进行管制的义务;

4、有对项目品牌不断调整并创造更高收益的义务;

业主权利:

1、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知晓权;

2、有派驻财务人员的权利;

3、有对大额费用控制的权利;

4、有对业绩未完成经商议无果并解约的权利;

5、有对伤害公司利益的人员处置权利;

业主义务:

1、有支付公司管理及经营费用的义务;

2、有支付项目招商及改建费用的义务;

3、有兑现期权的义务;

4、有保证在合约期内项目不再拆零出售或整体出售的义务;

其它人员:

1、根据成都当地人员薪资结构,当地聘用人员薪资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外部协助人员能提供一定经济补偿及报销相关费用;

外部服务:

1、品牌招商协助及支持;

2、对项目的商业定位及策划;

3、介绍相关当地优秀商业管理及招商人员;

4、给予项目未来在商业或资本运作方面的咨询;

5、专人担任本项目经营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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